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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地蓋地上權住宅 可創3贏
審計部報告指出,蔡總統內任7年社會住宅實際完工僅2萬多戶,被質疑社宅政策跳票。內政部今天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已達成超過8萬4千餘戶社會住宅,持續朝明年底達成12萬戶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的目標。記者葉信菉/攝影
蔡總統的社會住宅為何績效不彰,原因很多,包括政府的行政效率,民間興建一棟住宅,規模不大大約兩年,而政府最少四年,這就是蔡總統兩任期興建完工不及一半的原因。要扭轉這種局面,應採用公私合夥關係(PPPS)來興建社會住宅,由政府包括地方政府提供土地委由建設公司興建,房屋完工後,各住宅自動設定地上權,可作為租賃型社會住宅,也可出售成地上權宅,讓民眾可圓成家夢。
目前房屋建築成本以高雄近期招標的社會住宅來看,每坪是十六萬元,若再攤上土地成本,民間建設公司的售價會超過卅萬以上,對多數受薪族絕對是壓力,想要買二字頭房屋愈來愈困難,畢竟建築造價不可能再跌回十萬元以下。因此提倡用地上權住宅來加速社會住宅興建,正是好時機。
地上權住宅作為國宅,過去有案例,但銷售不理想,主因在當時金融機構不願對地上權屋提供貸款;但時局已變,目前不少金融機構已願意提供貸款,因此政府若願意將手頭上大量公有土地含抵費地、抵價地都釋出,讓建商興建地上權住宅做為社會住宅,個人深信短期間社宅數量會大幅增加。
蔡總統的住宅政策過度強調社宅政策,社宅是只租不賣,僅滿足少數人的居住需求,並沒有像馬政府時代還有合宜住宅可購買,對想買合理價位住宅但面對高房價、又沒資格租社宅的民眾,真的是情何以堪。目前政府幾乎不談馬時代的合宜住宅或兩蔣時代的國民住宅,住宅供應本是住宅政策重要一環,從李登輝總統執政時期推出短暫「六萬元一坪」國宅後,就全面棄守,住宅供應完全交由建商負責,對照近廿多年來的住宅供應數量非常驚人,就可明白民間建設公司的興建效率。而地上權住宅則強調住宅興建交由建商來負責,出租型社宅由政府另外付給建商代建酬勞費,出售型社宅由建商與政府商定價格後,從銷售狀況來取得其應得利潤,此刻政府供應住宅沒有影響建商利益,能創建商、政府與民眾三贏局面。
賴副總統的住宅百萬戶政策僅是蔡總統政策的擴充版,把包租代管加碼為廿五萬戶,興建社宅加碼為廿五萬戶,房租補貼加碼為五十萬戶,其中社宅有廿五萬戶,若繼續沿用目前興建模式,其達成率將會更低。因此政府想要有作為,就應善用PPPS來興建社宅,將一部分社宅化身地上權宅,出售給沒資格租社宅,但有能力負擔地上權宅造價的民眾。買到地上權住宅的民眾有一個絕對好處,房屋是自己的,不受社宅最多只能住六年限制,沒有搬家的苦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