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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社宅非居住正義萬靈丹

原文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39/7356175

社宅非居住正義萬靈丹

 
 
 
青商總會舉辦「未來城市青年進行式」論壇,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左起)、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受邀分享青年未來。記者曾吉松/攝影

近幾次大選,住宅政策幾乎是重中之重。近日青商總會舉行「未來城市青年進行式」論壇,藍綠白總統參選人與談聚焦議題之一即是居住正義。儘管各黨為社宅執行率、財政舉債程度等爭論不休,但他們都承諾興建更多社宅。然而,社宅應該用來彌補市場失靈所衍生的問題,而非做為解決住宅問題核心。

 

香港社宅數量的占比幾乎與荷蘭一致,都在三成左右,跨國排名皆屬前段班,為何香港還被是居住負擔最沉重的地區?蔡總統的「八年廿萬戶社宅」目標值是怎麼來的?此係依國際低標百分之五打對折後而得(當時全國住宅存量約八六○萬戶乘以百分之二點五,相當於廿萬),尚不以香港的三成高標為師(需有近二六○萬戶社宅)。而改以賴副總統「再增加自行興建的社宅,加上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等為一百萬戶」,即使一百萬戶「全屬興建完工社宅」(此時社宅占比約百分之十二,還不及香港一半),居住問題就不再困難了嗎?

 

社宅屬供給面,而本土房市問題核心卻在需求端。台灣不是房子數量不夠,而是買不起或必須犧牲生活品質、壓縮其他的支出來負擔,但空屋率偏高。高空屋數與偏低的持有稅制有關,此時政策應拉大「自住與否」的稅負差別,落實新北侯市長所說「房子(不是用來炒作)是人在住」的「去商品化」精神。近期政院的囤房稅2.0版已有初步進展。至於買不起或住不好,則從實價登錄與歷次相關不動產稅改過程,即可知利益團體與選票等結構性的糾結。

 

檢視社宅計畫,不管是蔡總統任內前四年的「中央補助,地方推動」興建模式,還是二○二○年後改採「中央主導,地方配合」模式,其成本似乎並未被重視,更遑論尚屬未來式的效益評估。在野陣營對八千四百億元的前瞻計畫有不同想法,對照二○一七年行政院核定內政部的「社宅興辦計畫」,於二○一七至二○二四年間匡列三○七億元,奠基於「廿萬戶社宅的總成本約三百億」;若要達標前述的一百萬戶,採用粗略概估的同比例推算,何以對經費可能高達千餘億的社宅計畫,卻沒有自身智庫提供的立論基礎?

 

我們有二個看法:一是社宅有其必要,但是毋須也不能賦予它原本無法承擔的「解決高房價」任務。社宅的功能應該是「保障無法在正常市場機制下的居住權」,作為社會安全網的一道防線,而非拿它來作為解決投機炒作造成的高房價問題的擋箭牌或政治宣傳品。

 

二是政策的資源分配係屬公眾利益議題,可受公評,不僅事前應有成本與預估效益的具體說明,執行期間與事後更應滾動式提出實際效益與初始預期的對照證據。

 

先進國家經驗顯示:社宅興建對景氣變動下的財政緊縮很敏感,當國家財政不若這幾年高稅收的好光景,對應財務缺口的Plan B為何?英國柴契爾執政時期曾改採「Right to Buy」計畫,將社宅出售予承租者以降低政府的補貼與管理維護等負擔。社宅興辦前,應慎思引入民間力量、租金或利息補貼等因地制宜的多元選擇方案。各參選人也應對近期各項住宅補貼專案,進行不同角度的成本與效益檢視,請用科學的證據說服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