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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放寬容積認定 20萬戶老屋可望受惠
2024-05-10 591編輯部報導
圖/內政部修法提高都更誘因,讓921地震前的建物更新可獲得加速。(示意圖)
全台進入大都更時代,特別在403強震後、各界關注老屋都更議題,內政部於昨(9)日部務會報中,就宣布通過兩法案,一為《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法,目的是放寬老屋原容積認定,讓921大地震前的建物更新可獲得加速;二是修正辦法,讓國家住都中心推動都更時,所有權人能盡早取得相關資訊。預估修法後,未來將有一、二十萬件屋齡40年以上的老屋受惠。
|管制前合法建物 將可適用原建築容積計算
根據現行的都更條例第65條規定,限制實施容積管制前「取得使照」者才可選用原容積認定,然而在內政部通過修正草案後,日後將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未來修法後,「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將適用原建築容積計算,也就是在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件申請建照的合法建物,可擇優選擇以原容積來計算,提高民間執行都更誘因。
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主要考量容積實施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這類建築又多是在921大地震前所建造,以現今建築法規標準來看,恐有耐震不足疑慮。細看這些不及在容積管制前完工的建物,同樣是合法建物卻因完工時間的落差,不能按原容積重建、因而產生認定爭議,由此內政部提出都更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並將儘速陳報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以強化居住品質及國人安全,未來約有一、二十萬件老屋可受惠。
|戶籍、土地資料申請可提前 都更民眾及早獲通知
同時,部務會報也通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申請戶籍及土地登記資料辦法」的修正草案,主要目的是讓劃定更新範圍內的民眾能儘早獲得相關資訊與表達意見的機會。
根據現行法令規定,國家住都中心在舉辦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聽會」掛號通知單無人領取時,才能申請相關戶籍或土地登記資料,實務上接近都更事業計畫整合完成報核時間。內政部對此修法,讓國家住都中心在前一階段,即為都市更新地區「劃定說明會」掛號通知單無人領取時,就能申請相關戶籍或土地登記資料,以能及早通知更新範圍內的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