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網址: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28278?utm_campaign=STARK_HOT_V3&utm_source=ESTATE&utm_medium=hotnews_right
國有地放領再開大門!225筆土地釋出 誰能把租地變自己的?
2026/06/29 09:46文/記者張瀞勻

內政部公地放領審議會近期再通過2批國有土地放領案,共計225筆、約47公頃,土地分布於宜蘭、苗栗等10個縣市。(圖/示意圖、記者葉永騫攝)
內政部公地放領審議會近期再通過2批國有土地放領案,共計225筆、約47公頃,土地分布於宜蘭、苗栗等10個縣市。後續將由國有財產署造冊,送交各縣市政府公告並通知承租農民申請,符合資格者完成申請、現場調查及繳清地價等程序後,即可取得土地所有權。
內政部表示,繼宜蘭大南澳及彰化溪州公告放領後,此次再新增2批放領土地。自總統賴清德於2025年11月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以來,目前已累計審議通過5批土地,共803筆、約162公頃。
其中,已有3批土地完成公告並通知承租農民辦理承領。截至目前,已有184筆、約35公頃土地完成地價繳納,順利移轉取得土地所有權。
內政部指出,承租農民申請承領須依序完成三個程序。第一步是在接獲縣市政府通知後,須於1年內提出承領申請,逾期將視同放棄承領資格,因此符合資格者應留意申請期限。
第二步則由縣市政府安排現場調查,確認承租農民身分、土地範圍、土地是否持續作農業使用,以及是否有界址爭議等情形。若農民無法親自到場,也可提出委託書,由代理人協助辦理。
完成現場調查後,進入第三步繳納地價。內政部表示,放領地價依現行規定,以民國79年公告土地現值為基礎,再依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農民可選擇一次繳清地價,快速完成所有權移轉;也可採15年、每年2期、共30期分期繳納,待全數繳清後即可取得土地所有權。
為協助承租農民順利辦理承領作業,內政部已請各縣市政府視需要舉辦現地說明會,說明申請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
內政部也提醒,承領農民取得土地所有權後,仍須維持農業使用,且5年內不得移轉或變更使用,以確保放領農地持續作為農業經營用途,落實公地放領政策目標。